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(所)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没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、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、保密工作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。
第十五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(所),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;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(所)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,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。
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(所)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;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,必须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手续。
《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4年版)》第三部分新闻出版类第10条:“对印刷业经营者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、承印登记制度、印刷品保管制度、印刷品交付制度、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”,严重情节:2年内违反同一子项2次以上的,责令停业整顿7天;一般情节:2年内首次违反本规定的,警告;轻微情节: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(仅适用于子项1),不予行政处罚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AG九游会AG九游会